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镶黄旗关于有奖举报涉邪教组织违法犯罪活动的公告

2024-09-18 04:08:23 来源:镶黄旗公安局   责任编辑:镶黄旗长安网

邪教组织是指冒用宗教、气功或者以其他名义建立,神化、鼓吹首要分子,利用制造散布迷信邪说等手段蛊惑蒙骗他人,发展控制成员,危害社会的非法组织。近年来,“法轮功”“全能神”“门徒会”“血水圣灵”“观音法门”“全范围教会”“呼喊派”等邪教组织在我区一些地方秘密活动,严重侵害了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。为调动广大群众参与防范打击邪教组织违法犯罪活动的积极性,筑牢祖国北疆安全稳定屏障,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,现从2024年3月23日至2024年12月31日在全旗范围内开展有奖举报涉邪教违法犯罪活动。现公告如下:

一、举报内容

1.邪教组织非法聚众练功或秘密聚会的;

2.使用暴力、胁迫及其他手段强迫他人加入或者阻止他人退出邪教组织的;

3.组织、利用邪教组织制造、散布迷信邪说,蒙骗成员或者他人绝食、自虐等,或蒙骗病人不接受正常治疗的;

4.在学校拉拢学生加入邪教组织,向未成年人宣扬邪教的;

5.国家工作人员从事邪教活动的;

6.使用“伪基站”“黑广播”等无线电台(站)或者无线电频率宣扬邪教,非法插播广播电视的;

7.组织、利用邪教聚敛钱财的;

8.组织、利用邪教组织,制造、散布迷信邪说,组织、策划、煽动、胁迫、教唆、帮助其成员或者他人实施自杀、自伤的;

9.邪教组织人员以自焚、自爆或者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;

10.与境外机构、组织、人员勾结,从事邪教活动的;

11.在重要公共场所、监管场所或者国家重大节日、重大活动期间聚集滋事,公开进行邪教活动的;

12.邪教组织被取缔后,或者被认定为邪教组织后,仍然聚集滋事,公开进行邪教活动的;

13.组织、煽动、蒙骗成员或者他人不履行法定义务的;

14.跨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建立邪教组织机构、发展成员或者组织邪教活动的;

15.邪教组织企图聚众包围、冲击、强占、哄闹国家机关、企事业单位或者公共场所、宗教活动场所,扰乱社会秩序的;

16.非法举行集会、游行、示威,扰乱社会秩序的;

17.组织、利用邪教组织煽动分裂国家、颠覆国家政权或者侮辱、诽谤他人的;

18.利用通讯信息网络宣扬邪教教义,如编发信息、拨打电话、利用QQ、微信、微博等社交媒体宣扬邪教内容的;

19.制作、邮寄传播邪教图片、传单、标语、报纸、书籍、期刊、录音带、录像带、光盘、横幅、条幅、标识、标志物,旗帜、微章、服饰、器物、纪念品等物品的人或邪教组织;

20.在居民区、街道地面、公园、广场、商场、车站、机场等公共场所和树木、墙体、电杆等物体,以播放音视频、呼喊口号、授课、演讲、书写、喷涂、张贴、悬挂横幅、条幅、标语,或以抛洒、投掷、发放、展示物品等方式宣扬邪教的。 

二、奖励办法

对举报线索经查证属实后,根据线索的重要程度和在案件侦办中所起的作用,镶黄旗公安局给予举报人相应奖励。

1.破获有现实危害的现行邪教案件,抓获主要犯罪嫌疑人线索,奖励1000—5000元人民币;

2.发现张贴、悬挂、喷涂、书写的邪教横幅、条幅、标语等情况,及时报案的,奖励500元人民币;  

3.发现有人利用QQ、微信、微博、抖音、快手等社交媒体宣扬邪教内容,及时报案的,奖励500元人民币;

4.发现邪教组织散发的图片、传单、报纸、书籍、期刊、录音带、录像带、光盘、旗帜、微章、服饰、纪念品等物品,即时上缴的,视情况给予奖励。

三、举报方式

群众发现邪教违法犯罪活动线索的,可通过以下途径举报:

1.拨打“110”报警电话举报;

2.到公安派出所或向旗公安局政保大队举报

新宝拉格派出所:0479-6222221

巴彦塔拉派出所:15849928999

翁贡乌拉派出所:15204795125

宝格达音高勒派出所:16648995691

3.通过信件(包括图像、视频等资料)向公安机关举报;    

4.其它形式举报。

四、注意事项

1.对举报线索查证属实、主动上缴反宣品的到镶黄旗公安局政保大队兑现奖励。接报单位及工作人员将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,并依法保护举报人的人身财产安全;

2.向多个部门举报同一内容的,以第一次举报兑现奖励为主,举报顺序按举报登记时间为准;

3.举报人需如实反映涉邪教组织违法犯罪活动线索,如发现借举报之名实施诬告陷害他人,敲诈被举报人,编造、传播虚假信息,谎报警情等行为的,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。

中共镶黄旗委员会政法委员会

镶黄旗公安局           

2024年3月21日    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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